宁台妇女福建宁德庆元宵:姐妹心相连 两岸情相融******
中新网宁德2月3日电(林榕生 孙奋华)3日,在元宵佳节来临之际,由福建省宁德市台港澳办、宁德市妇联联合主办的“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系列活动之2023年宁台妇女元宵交流活动在宁德市举行,邀请近期从台湾回宁过年两岸婚姻群体数十人共聚一堂。
现场,参加活动的嘉宾们走进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欣赏茶艺表演,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两岸婚姻家庭群体分享了回乡感受,以及回乡创业的经验和感悟。
宁德市台港澳办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举办系列活动,促进两岸婚姻群体交流,提升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发挥妇女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积极作用,为宁台两地架起一道文化和亲情的彩虹桥,持续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