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日发布旅游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认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该标准旨在推动落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引导非遗有机融入景区,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非遗旅游景区”),以丰富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引导非遗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该标准由总体要求、认定内容、认定方法等部分组成。在总体要求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状况、旅游景区的等级要求、安全生产状况等,同时明确非遗旅游景区认定坚持真实性、融合性、传播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在认定内容方面,包括非遗项目、空间场所、环境条件、产品业态、非遗商品、政策保障、运营管理7个方面;在认定方法方面,明确了认定机构、认定程序、认定方式、动态管理等。
据了解,非遗与旅游融合成为近年来各地旅游景区发展的新趋势,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非遗特色旅游景区,如2022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布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非遗旅游景区、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4个类型共200个项目入选,其中78个为非遗旅游景区融合发展优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