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举国体制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白俊红、陈新、郭进(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科技创新是推动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核心动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高地、掌握话语权,归根结底要依赖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突破。相较于一般的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往往是“难啃的硬骨头”,不仅涉及要素的协调配置、研发团队的通力合作,离不开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引导,甚至需要举全国之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当前,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充分利用新型举国体制强大的资源调配能力与组织动员能力,实现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关键性突破,从而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已迫在眉睫,需从多个角度精准把握、积极推进。
新型举国体制应新时代而生
我们党历来重视科技创新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引领下的经济增长。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当时创新资源匮乏、科技基础薄弱的历史条件,我国积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资源,在国防、航天等重大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随着研发资源的不断积累和人才队伍的迅速扩张,以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我国科技创新的大环境已然发生变化。探索新时代下契合我国科技创新大环境的新型举国体制,是对传统举国体制的继承与创新,亦是我国协调资源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着力创新的必然选择。
第一,明确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新型举国体制继承了传统举国体制所体现出的强大制度优势,牢牢握紧“统一指挥、高效动员、协同攻坚”的大旗,依然强调中央政府在国家重大技术突破中承担的引领和协调作用。世界经济形势风云变幻,举国体制的主体结构面临优化升级,亟须通过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协作来实现技术突破,形成以有为政府为主导、有效市场相协同的创新局面。
第二,把握因事制宜的运行手段。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型举国体制在传统举国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了举国体制的适用范围,以区分其在不同科技创新项目中的作用程度。概括而言,在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关键科技领域,强调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主导作用;对于适宜分散式研发的科技创新项目,新型举国体制则保留个体创新的自主性。
第三,依托数字技术的全新力量。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的数字经济已取得长足发展,为工作协同、机制建设、政策执行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尽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把发展数字经济自主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数字经济能够打破时空限制,有力推进组织动员与资源调配,无疑是保障新型举国体制运行效率和长期发展的重要“法宝”。
以有效市场合理配置为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是新型举国体制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影响体现在要素流动、产权保护、价格稳定和市场运作等方面,构建适宜新型举国体制的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有助于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是实现技术需求和创新供给有效对接,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新型举国体制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需要重视核心技术与产业发展的紧密关系,重视市场机制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研发要素向产业链上具有更高生产率的企业与部门流动。同时,鼓励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市场在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关键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
一直以来,政产学研金之间的协同创新,不仅在中微观层面推动了产业升级与企业转型,更在宏观层面被视作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形成自主创新体系的着力点。推动建设新型举国体制,要围绕对国家发展和经济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科技创新领域进行统筹布局,推动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和提升政产学研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与协同效率。在新型举国体制下,市场机制赋予协同创新以全新的运作逻辑,必须利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加快发展政府特设机构主导的协同创新、大型央企和头部民营企业主导的协同创新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主导的协同创新等模式,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现里程碑式跨越。
以有为政府统筹领导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强调,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建立权威的决策指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党中央的统一领导是核心生命力,有为政府的统筹领导与有效决策是根本保障。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仍需有为政府的科学统筹与顶层设计,以形成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助力。
一是统筹资源配置。通过对人才、资金等资源的全局配置,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同时,平衡利益分配,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有力发挥在科技创新领域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着力提升组织动员能力与宏观调控效率。在整体规划部署下,将科技创新战略与研发资源的市场化需求、企业的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有机结合,从而更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科学简政放权。全局规划、统一调配不是行政制度的弃“简”从“繁”。新型举国体制下,深化政府部门改革,合理压缩相关行政审批,及时为市场及企业减负。务实有效的简政放权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与动力,形成各部门各领域协同的良好局面,凝聚起新型举国体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
三是重视要点规划。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要科学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战略谋划和系统布局,坚持国家战略目标导向,瞄准事关我国产业、经济和国家安全的若干重点领域及重大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核心技术突破口,重点研发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在具体政策制定时,应当综合考虑科技创新项目的整体发展方向与近期亟须攻克的重点任务,优先聚焦国家当前重要战略需求,精准实施,重点突破。这就要求以新型举国体制为抓手,筛选若干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对象,对重点项目进行持续跟进,切实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举国体制下技术突破的市场机制和政策路径研究”(21&ZD122)阶段性成果)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⑥以改革创新全面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作者:曲颂、夏英、郭君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靠改革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深化农村改革要在守住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全面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建立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改革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农村改革对于全局发展的意义尤为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强大动能。新征程上,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更高,任务更艰巨,改革创新的“驱动力”也需要更加强劲。
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成改革激活土地资源
深化农村改革要以土地制度集成改革为牵引。应始终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联动改革,发挥改革综合效能,全力激活农村土地资源。
扎实做好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整县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延包模式和集体成员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群众依法公平合理地享受土地承包权益。
深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出租、入股和合作等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并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支持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同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活市场主体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一方面,以解决“谁来种地”为导向,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以实现“把地种好”为目标,加快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探索创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创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此外,还要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以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活集体资产
目前,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成为新阶段改革的主要任务。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加清晰而有保障的集体资产权利,继续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试点。建立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有关税收、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经营服务、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相结合,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经济上的物质利益。
以破除二元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城乡要素流通
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改善农业劳动力和其他要素的组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畅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关键在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设施服务、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构建起城乡互联和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空间范围上,把县域作为全局性推动城乡融合的突破口,将工业和农业、县城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依托一体化规划引导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发展格局。
在要素保障上,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弊端,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力度,重点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职业农民、各类人才和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吸引更多有情怀、担当、技能的人才带着技术、信息和资金等先进生产要素扎根农村,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迸发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