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以担当作为奋进新征程******
以担当作为奋进新征程(大家谈·一起来想一起来干②·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本期大家谈,我们选刊3篇来稿,感受各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编 者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济南市 何 婷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沃土,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为我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
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协调金融单位上门开展银企对接服务;实施品牌强企计划,指导19家企业完成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为科技园区高质量高标准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实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山东济南市市中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一系列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奋进新征程,我们必须继续聚焦企业需求,找准小切口和着力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既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又事关城市发展。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优化服务,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统筹打好政策惠企、服务便企“组合拳”,一定能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满意度,助推高质量发展。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湖南长沙市 刘 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是每一个基层行政执法工作者必须履行的职责。
我所在的湖南长沙市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就承担起新区行政执法改革的重任。一方面,我们抓实各类监管整治,归集梳理涉及市区两级共计4000余项行政执法权,实施“一张清单管到底”。另一方面,创新推进基层治理,全面整合基层执法,将8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让沟通协调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面向未来,加快推动横向部门整体协同,纵向条线贯通落实,才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让执法工作更好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风劲潮涌,扬帆破浪。对于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而言,不仅要自觉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也要注意改进执法方式,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湖北枝江市 姚宇思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坚定维护者。近年来,我所在的基层法院致力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把司法服务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老百姓提供“点单式”司法服务,充分利用网络法庭、巡回法庭化解纠纷,这些举措都不断增强着群众司法获得感。
新征程上,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我将恪守岗位要求、践行职责使命,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力量。(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