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国家医保谈判落幕 大病用药是重点******
为期4天的202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1月8日在北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相比前两年,参与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明显增多。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发布的名单,今年通过形式审查的有343种药品,包括目录外新增品种药198个,目录内续约品种药145个。此外,还有多款抗癌药、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大病用药参与今年的国家医保谈判。
本次医保谈判规则并无特别变化,药企经过两轮报价,超过医保底价115%会出局,落入范围则继续谈判,最终形成谈判价格。不过,今年国家医保谈判首创的两个新规则——“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备受关注。
“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 两大新规首次实施
因疫情等缘故,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被推迟到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谈判期间,每天早上8点左右,谈判会场外便聚集了等待入场的医药企业谈判代表,他们背着包,手持装有草稿纸、计算器的文件袋,聚在一起排队签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现场获悉,4天的国家医保谈判期间,每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首日谈判侧重抗病毒、呼吸类、麻醉类药品;1月6日侧重心血管、骨科及免疫疾病类药品;1月7日的重点集中于罕见病和肿瘤领域,是本次谈判的重点之一;最后一天的谈判则以中成药为主。
通常情况下,每家药企谈判时间在20-30分钟左右。谈判结束后,不少参与谈判的药企代表表示“感觉不错”“压力不大”“降幅在预期之内”,还有药企代表称“国家支持力度很大”。
除了药企代表,谈判会场外还聚集了不少医药行业人士。一位医药行业分析师在现场对记者表示:“今年我尤其关注‘简易续约’的情况。”
“简易续约”是今年医保谈判的新增亮点之一。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独家品种简易续约规则。根据规定,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同时满足独家药品、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基金支出预算(企业预估值,下同)的200%、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合理等5项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为两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简易续约”有助于简化谈判流程,提高续约效率,缓解行政审批和企业申报的压力。有部分新增适应症的创新药有望不用重新谈判,而是通过“简易续约”规则直接纳入医保。这对于药企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利好。
一位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代表对记者表示,他们的谈判并不算顺利:“大家一直在‘出价’,就看价格能有多低。”
“非独家药品竞价”是本次医保谈判的另一项新规。《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指出,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一家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报价更低,其他药企也会被动以这一低价进入医保。
抗癌药、罕见病药等成为谈判重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名单,2022国家医保谈判共有343种药品正式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包括198种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与145种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辉瑞公司的新冠口服药Paxlovid、上百万元一针的CAR-T类药物、PD-1/PD-L1类抗肿瘤药物、高值罕见病药物等备受关注。
1月8日夜间,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Paxlovid最终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谈判未能成功。此前,Paxlovid已于2022年2月1日获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北京、上海等地也将Paxlovid纳入临时医保。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本次谈判在第二天和第三天迎来重头戏,其间参与谈判的企业包括拜耳医药、百洋医药、西安杨森、扬子江药业、海融医药、济川药业、百济神州、先声药业、君实生物等。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显示,这些企业参与谈判的药品涉及多款抗癌药,以及部分罕见病高值药物。
本次参与国家医保谈判的还有19款罕见病用药,包括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SMA)、Castleman病、法布雷病、戈谢病、多发性硬化等罕见病的药品。例如,罗氏制药的SMA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参加了去年的国家医保谈判,但最终未能成功。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显示,此前罗氏制药已将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的价格从6.38万/支降至1.45万/支。
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将19种罕见病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平均降幅达52.6%。2021年医保谈判中,渤健公司研发生产的SMA治疗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从70万/针降至3.3万/针,当时国家医保局谈判代表张劲妮的发言“每一个小群体都不该被放弃”感动了很多人。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裴思童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激发榜样教育新的生机和活力******
据报道,近日北京市某学校在每个班级的壁报中开辟“我心中的榜样”专栏,师生共同探讨本班的“榜样人物”,并且将班级命名为“雷锋班”“钱学森班”等,每班还选出了一名榜样故事宣讲员,专门介绍本班的“榜样人物”。
榜样教育历来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青少年处在“拔节孕穗期”,加强榜样教育,引导他们领悟榜样的力量,帮他们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尤为重要。近年来,榜样模范辈出,先进典型不断。从全国道德模范到时代楷模,从“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到“七一勋章”获得者,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到最美大学生……他们的崇高精神令人感动,他们的责任担当令人感佩,他们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这些先进典型和榜样,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动教材,已经融入立德树人的全过程各方面。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青少年榜样教育方面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少年儿童的偶像与榜样研究报告》显示,青少年认为学校的榜样教育主要存在“对榜样的宣传太死板”“榜样千篇一律没有个性”“榜样离太远起不到激励作用”等问题,比例均在两成以上。这也提醒我们,要更新榜样教育的理念,改进榜样教育的方式,让榜样与青少年的精神世界产生同频共振,激发榜样教育新的生机和活力。
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榜样观。与榜样密切相关的一个词是偶像。榜样是理想中的“我”,是自己通过理性选择的人生典范。我们强调榜样教育,因为榜样永不过时,具有穿越时空的精神力量。偶像与榜样有相似之处,就是他们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但是,偶像往往是一种不加批判而盲目加以崇拜的对象。如果说榜样的选择是理性的,是经过反复比较后的慎重选择,那么偶像崇拜则往往是非理性的,或是出于某种喜好,或是从众心理使然。偶像崇拜是青少年群体中的一种客观现象,无法回避,但是需要用正确的榜样观来引领,防止沉迷偶像崇拜。
要更新榜样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传统的榜样教育往往过分注重教育,忽视了青少年的感受和兴趣,因而受教育效果打了折扣。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背景下,传播和教育的手段非常丰富,选择的空间非常大。要更新榜样教育的理念,多采用隐性教育。要贴近青少年的实际,贴近青少年的兴趣,将教育性寓于趣味性之中。可以多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新媒体技术生动呈现故事、文字和哲理,使榜样教育活起来。要注重引导青少年在生活中学习榜样。教育必须回归生活实际。在对青少年进行榜样教育时,也要注重生活化。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增加青少年模仿和践行的机会,增强榜样教育的效果。比如,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要探索多种举措发现身边的榜样事迹、榜样人物,比如以班级研讨、小组评比的形式选树班级、年级、学校榜样人物。
要形成榜样教育的合力。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榜样教育中这个角色的分量更重,因为家长往往都是孩子的榜样。家长要改变那种一味把自己的孩子与别人家孩子比的思维,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观和成才观。特别是要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让自己成为孩子引以为傲的榜样。学校要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把榜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改进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升教育实效。社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社会尊重和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助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需要指出的是,激发榜样教育新的生机和活力涉及的方面很多。不同学年段的青少年,对榜样的认知、选择和接受等存在明显的差异。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对榜样教育的研究,形成适应青少年不同学年段身心发展特点的螺旋式递进的榜样教育。
(作者:李传哲,系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