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一夫人再次感染 德国宣布将实行更严格防疫措施******
(抗击新冠肺炎)美国第一夫人再次感染 德国宣布将实行更严格防疫措施
中新社北京8月25日电 综合消息:世界卫生组织官网最新数据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24日17时44分,全球新冠累计确诊病例595219966例,累计死亡病例6453458例。
美洲:美国第一夫人再次感染
根据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统计数据,截至美国东部时间24日17时20分,美国新冠累计确诊病例超过9388.2万例,累计死亡病例超过104.2万例。
美国第一夫人吉尔·拜登的发言人当地时间24日发表声明说,吉尔·拜登当天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再次呈阳性。她目前没有出现症状,将留在特拉华州并重新进入隔离。白宫医疗团队已通知了密切接触者。
美国白宫当天通报称,美国总统拜登当天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
当地时间本月15日晚,吉尔·拜登出现类似感冒的症状,随后接受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她在隔离期间服用了治疗新冠的抗病毒口服药,并于当地时间21日新冠病毒检测结果转阴后结束隔离。
欧洲:德国宣布将实行更严格防疫措施 法国将部署新一轮疫苗接种
德国联邦卫生部长劳特巴赫当地时间24日宣布,将从秋季开始实行更加严格的防疫措施。
按照新规,德国各联邦州将根据本州疫情发展情况,在当地时间10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分两个阶段做出应对。第一阶段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要求在室内公共区域、餐厅、咖啡馆和乘坐公共交通时佩戴口罩。在德国全国医院和疗养院中,除“口罩令”外,还必须在进入前提供新冠检测阴性证明。第二阶段,各州还可以实施最小安全距离规定、要求在户外活动佩戴口罩、五年级以上学生在学校佩戴口罩等,以及规定室内活动参与者的上限。各州可以组织新冠检测。
据法国媒体报道,法国卫生部长布劳恩表示,在法国本土,从当地时间6月初开始的“第七波疫情”相关数据持续下降,新冠感染患者和住院患者数量都显著减少,本轮疫情即将结束。
但他警告说,新冠疫情还将出现反弹,秋季可能暴发“第八波疫情”,目前还无法判断接下来的疫情规模。法国政府将部署新一轮新冠疫苗接种,目标受众可能是60岁以上人群。他还透露,“极有可能”使用更有效应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新配方疫苗。
亚洲:日本连续5周确诊病例数全球最多
据日本共同社当地时间25日报道,世卫组织数据显示,15日至21日的一周内,日本新增新冠确诊病例1476374例,较一周前增加6%,连续5周成为全球新增新冠感染人数最多的国家。
日本多家医院近日发布联合声明,称目前的疫情蔓延已经达到“灾难级别”。日本多地医疗资源紧张,不仅需要住院的新冠患者难以收治,有时其他疾病患者的手术也不得不推迟。
疫情肆虐情况下,日本政府却宣布放宽防疫措施。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当地时间24日表示,为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将调整新冠疫情应对政策。日本各地方政府可自主判断,将目前报告所有新冠患者信息的做法改为只报告重症风险较高的患者,同时将考虑缩短感染者居家隔离时间。
岸田文雄同时宣布放宽入境政策。他表示,从当地时间9月7日起,提供3针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的入境者不再需要提供入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考虑放宽每日入境人数上限。
韩国中央防疫对策本部当地时间25日通报称,截至当天0时,韩国24小时内新增新冠确诊病例113371例,新增死亡病例108例,为118天以来的最高纪录。
韩国防疫部门指出,近一周来,韩国的日增确诊病例数有所减少,但新增死亡病例数和重症病例数将在未来2周至3周持续增加。(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